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2期)。
1、“红安县华家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红安县华家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饶毅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辖区内农业农村服务事务性工作
住所
红安县华家河镇沿河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2MB1R30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