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8期)。
1、“红安县杏花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红安县杏花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夏忠祎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辖区内农业农村服务事务性工作。
住所
红安县杏花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2MB1R542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