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期)。
1、“县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县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姚火焰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行为。 业务范围: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具体承担日常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预防机制,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核实和反馈工作。依法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做好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医保服务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管工作;负责抽查、核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评价、信息披露及相关核查等工作;负责对全县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医疗保险情况开展核查;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智能化监管等工作。
住所
湖北省团风县团风大道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1MB1U89120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