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7期)。
1、“团风县上巴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团风县上巴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郭秀峰
开办资金
8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职责是: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等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的技术推广、宣传、服务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林业、水利、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住所
团风县上巴河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1MB09685729
2、“团风县团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团风县团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漆险红
3.23万元
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等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的技术推广、宣传、服务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林业、水利、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团风县团风镇普济路65号
12421121MB0969022Y
3、“团风县团风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团风县团风镇综合执法中心
胡俊
36万元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研究制定本镇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本镇综合执法工作,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责和执法资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12421121MB09689948
4、“团风县团风镇党群服务中心(团风县团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团风县团风镇党群服务中心(团风县团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王响林
2.209万元
负责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12421121MB0969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