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团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10期)。

1、“团风县回龙山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团风县回龙山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曾瑞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委托,以乡镇、委托部门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统筹调度、综合协调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住所

黄冈市团风县回龙山镇106国道与317县道交叉口南160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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