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5期)。
1、“黄冈市东坡文化旅游区管理中心(黄冈市东坡赤壁公园管理中心、黄冈市遗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黄冈市东坡文化旅游区管理中心(黄冈市东坡赤壁公园管理中心、黄冈市遗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冬梅
开办资金
1608.1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管理风景名胜区,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承担东坡文化旅游区的文物保护 东坡文化文史研究 文旅资源整合、开发、利用 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 文化品牌建设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生态环境保护 游客接待 旅游秩序管理 安全生产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黄冈市黄州区公园路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00MB0842574L
2、“黄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黄冈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公告事项:
黄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黄冈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龙林
6万元
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服务。承担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 分流、转办、移交应由各级消委组织处理的消费者投诉 承担市消费者委员会的日常服务工作
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17号
12421100MB084258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