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松滋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2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期)。

1、“松滋市自然资源保护和权益维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松滋市自然资源保护和权益维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雷鹏

开办资金

4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开展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耕地)、矿产、林业、测绘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核实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权益维护有关事务性工作。

住所

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长安路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7MB1U0252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