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2期)。
1、“松滋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松滋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朱江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市防汛抗旱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确定的事项。 防汛抗旱
住所
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5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7MB0930769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