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松滋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2期)。

1、“新江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新江口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新江口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江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新江口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新江口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王华

开办资金

2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辖区内党建服务职责

住所

松滋市新江口街道乐乡大道15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7MB0761504Y

 

2、“松滋市老城镇老城中心幼儿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松滋市老城镇老城中心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

胡方松

开办资金

78.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我园服务对象为全镇3-6周岁的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有关规定,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尊重幼儿个性发展,着力培养身心健康、习惯优良、兴趣广泛、思维活跃、天真活泼的快乐儿童。

住所

松滋市老城镇东街6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7MB0761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