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松滋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6728期)。

1、“松滋市乐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松滋市乐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胡丹

开办资金

8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 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社区预防控制 社区保健 社区医疗 社区康复 社区健康教育 社区计划生育 村卫生室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住所

松滋市乐乡街道麻水社区七组17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7MB1L4280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