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8880期)。
1、“湖北洪湖经济开发区财政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湖北洪湖经济开发区财政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琴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编制辖区内财政计划、年度预算草案和年度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安排和调整开发区基本建设预算及用款计划;负责非税收入收缴和支出管理,负责土地结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以及政府采购监管、财政评审和审计工作;负责财政投资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审批工作;按项目计划、合同、进度、基建程序拨付基建资金;负责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资金的落实;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洪湖市文泉东路工业园区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3MB0A96195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