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4623期)。
1、“洪湖市商务贸易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洪湖市商务贸易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何胜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与商会、企业、经济团体和国际经济组织交流联络;组织本市企业参加国际展销会、博览会;开展国内外经济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促进经济贸易发展的事宜。
住所
洪湖市洪林华府B栋1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3MB1U4590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