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4期)。
1、“石首市大垸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石首市大垸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璞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队)执法力量和资源 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上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住所
石首市大垸镇建设街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1MB0A617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