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期)。
1、“石首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石首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姚玉洁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办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行政复议案件接待、咨询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受理、调度和调解全市范围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指导、推进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和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指导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化解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住所
石首市南岳山大道8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1MB0A6092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