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6期)。
1、“石首市新厂镇党群服务中心(石首市新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石首市新厂镇党群服务中心(石首市新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张杰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区域内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乡镇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石首市新厂镇世纪大道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1MB0937338M
2、“石首市横沟市镇党群服务中心(石首市横沟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石首市横沟市镇党群服务中心(石首市横沟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鲁周行
10万元
石首市横沟市镇复兴路1号
12421081MB09375570
3、“石首市横沟市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石首市横沟市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付钊
72万元
承担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乡村产业调查和项目组织实施,为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政策咨询、立项指导、协调调度等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宣传、服务工作;做好林业、水利、水保、防洪抗旱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421081MB0937565T
4、“石首市新厂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石首市新厂镇综合执法中心
肖建新
20万元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队)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石首市新厂镇胜利街2号
12421081MB09373626
5、“石首市新厂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石首市新厂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刘良
12421081MB09373701
6、“石首市横沟市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石首市横沟市镇综合执法中心
李平
12421081MB093758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