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4期)。
1、“石首市高陵镇党群服务中心(石首市高陵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石首市高陵镇党群服务中心(石首市高陵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田方杰
开办资金
1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区域内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乡镇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石首市高陵镇宰相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1MB0964221T
2、“石首市高陵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石首市高陵镇综合执法中心
王尚武
1万元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队)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石首市高陵镇高陵岗社区10组
12421081MB096483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