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3期)。
1、“江陵县资市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江陵县资市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熊婷婷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江陵县资市镇新民路7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24MB0930750H
2、“江陵县资市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江陵县资市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荣以军
1万元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承担乡村振兴,做好林业、水利、水保、防洪抗旱,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
江陵县资市镇江资路3号
12421024MB093074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