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8479期)。
1、“江陵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江陵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郭春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消费领域普法宣传、平台投诉举报和信访处理、放心消费创建、指导消费者委员会“一会两站”建设。
住所
江陵县郝穴镇荆江路1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24MB1P59744P
2、“江陵县个体私营企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江陵县个体私营企业服务中心
张建华
负责个体私营企业普法宣传、统计分析、诉求反映、平台搭建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
12421024MB1P59752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