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9期)。
1、“公安县斑竹垱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公安县斑竹垱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奎
开办资金
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应县级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住所
公安县斑竹垱镇河街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22MB1R52990H
2、“公安县埠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公安县埠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李孝中
37.3万元
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公安县埠河镇益群巷10号
12421022MB1R52878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