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沙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3779期)。

1、“荆州市沙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荆州市沙市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荆州市沙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荆州市沙市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法定代表人

刘学俊

开办资金

4.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12315投诉举报受理、分办服务;负责12315投诉举报咨询数据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消费者放心消费、理性消费的教育引导工作;负责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住所

荆州市沙市区缺口子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02MB1Q88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