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4849期)。
1、“荆州市沙市区物业服务中心(区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荆州市沙市区物业服务中心(区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磊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对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和备案;负责对小区推进物业管理进行指导;负责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和矛盾调解;负责城区防汛排涝相关工作。
住所
沙市区长港路1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02MB1P74514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