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2322期)。
1、“荆州市洪湖流域综合治理江陵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荆州市洪湖流域综合治理江陵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长红
开办资金
4.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巡护、问题交办和整改督办,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沟通对接辖区党委、政府。
住所
湖北省江陵县荆江路北106号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00MB0949048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