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34039期)。
1、“汉川市燃气事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汉川市燃气事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国成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燃气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燃气行业检查、管理及与行政审批、处罚等行政执法;对燃气器具进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及对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监督检查,燃气(具)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整治;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及燃气行业人员培训、教育;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事务性工作。
住所
汉川市仙女大道14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984MB1Q19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