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3年第4期)
1 、“应城市长江埠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应城市长江埠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应城市长江埠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应城市长江埠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原:应城市长江埠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鲁思洋(原:彭志发)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党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住建、农林、水利、民政、医疗保障等经办服务,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服务,承担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工作者人事综合管理等。(原:为退役军人提供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关系接转、信访接待、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光荣牌悬挂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981MB1D48278M
2 、“应城市开发区学校”公告事项:
吴江华(原:鲁又红)
1242098178093467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