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9期)。
1、“应城市城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应城市城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胡凯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划、方针政策和规定。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依法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应工作。
住所
应城市城北街道赵畈村赵畈湾3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981MB07222308
2、“应城市陈河镇中心幼儿园”公告事项:
应城市陈河镇中心幼儿园
陈艳
9.9万元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实施0-3岁托育,3-6岁幼儿教育。
应城市陈河镇中街246号
12420981MB072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