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8期)。
1、“应城市光荣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应城市光荣院
法定代表人
张文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为符合供养条件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提供集中供养、优惠、优待服务。
住所
应城市育才路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981MB0720876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