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应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3期)。

1、“应城市长江埠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应城市长江埠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祥威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依法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

住所

应城市长江埠街道大普社区铁道二巷2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981MB1L099031

 

2、“应城市长江埠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应城市长江埠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承担收集、上报涉及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问题,做好治安防控、矛盾调解、应急联勤联动等工作,按照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的要求,指导社区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住所

应城市长江埠街道永乐街社区永安路5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981MB1L0988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