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6期)。
1、“应城市急救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应城市急救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鹏
开办资金
239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院前急救保障。 院前急救资源统一调度与管理 基本急救知识宣传与培训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
住所
应城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七沽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981MB1L83513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