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4期)。
1、“云梦县清明河乡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云梦县清明河乡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桂兵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辖区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住所
云梦县清明河乡州官路5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923MB1U85226P
2、“云梦县清明河乡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云梦县清明河乡党群服务中心
汤阳
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行政审投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举报投诉受理和协调办理。负贵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据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云梦县清明河乡人民政府
12420923MB1U85218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