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1期)。
1、“大悟县民兵装备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悟县民兵装备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韩大地
开办资金
91.4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其主要职责:承担武器兵器和装备器材的管理与保养,民兵应急装备维护与保养,民兵训练基地保障管理;负责车辆驾驶、水电管理、伙食保障、营院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住所
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城关镇长征中路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922MB1H028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