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8799期)。
1、“孝昌县卫店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孝昌县卫店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聂家伟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 2.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 3.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林业、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检验检测、供销社联合社等。
住所
孝昌县卫店镇南凤路7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921MB0972555R
2、“孝昌县卫店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孝昌县卫店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季方园
负责辖区内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举报投诉受理和协调办理。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退役军人事务等。
12420921MB09725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