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2期)
1 、“孝感市儿童福利院”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孝感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原:孝感市儿童福利院(孝感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江丹(原:陈新华)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全市孤弃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孤弃儿童的综合评估 依法开展送养工作 组织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际调试、亲职教育等服务 负责孤弃儿童成年后的社会化安置工作(原: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孤儿与弃婴收养 收养对象康复治疗、教育技能培训 家庭寄养、国内外送养 利用资源福利孤残儿童)
孝感市儿童福利院(原:孝感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
孤弃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综合评估 依法送养 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际调试、亲职教育及成年后的社会化安置工作(原:承担全市孤弃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孤弃儿童的综合评估 依法开展送养工作 组织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际调试、亲职教育等服务 负责孤弃儿童成年后的社会化安置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900562700199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