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2期)。
1、“沙洋县五里铺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沙洋县五里铺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何贞强
开办资金
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监察工作。负责相关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组织行政处罚听证等。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本辖区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 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规 二、负责制定乡镇容貌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成区设施户外广告批准设置后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全镇违法违章建筑的监督与管理 四、负责乡镇建设主体容貌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建成区绿化,美化,亮化进行检查,督促 五、负责建成区建筑、装修等,改变原用途,另开门窗,设置雨篷等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材料及渣土运送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建设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的监察管理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沙洋县五里铺镇得胜街8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822MB1R69303N
2、“沙洋县马良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沙洋县马良镇党群服务中心
钱坤
3万元
本单位的宗旨为: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 单位的业务范围是:负责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沙洋县马良镇襄河大道13号
12420822MB1R693389
3、“沙洋县五里铺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沙洋县五里铺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徐正
提供农林牧渔及农业技术服务指导、政策推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监管、农经调查统计等工作内容 1.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宣传、指导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畜牧善医工作的方针、政策 3.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机化的方针政策 4.做好农业水利工程维修 5.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培训和指导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6.做好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监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分配进行监督
12420822MB1R69311H
4、“沙洋县五里铺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沙洋县五里铺镇党群服务中心
陈红旗
提供党建指导、党群服务、教育管理、创业服务、人才联络、志愿帮扶、干部下沉挂钩以及文化、便民、医疗、养老、教育、助老等党政联系服务基层的内容。 1.服务窗口下移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推行“一站式”服务,并全面放权,让党员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到组织、享受便利服务; 2.依托乡村、两新活动中心、园区、集镇、市场或较大的企业建设特色鲜明、功能聚焦的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实现服务在家门口; 3.加强规范化建设,配备党员领导与专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保障和运行机制; 4.统一称号和标识,强化政治引领,通过构建服务型的党组织架构,把各类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阵地和服务党员群众的温馨家园。
12420822MB1R69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