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9期)。
1、“沙洋县沙洋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沙洋县沙洋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曾平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住所
沙洋县洪岭大道南2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822MB1R36763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