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6期)。
1、“京山市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京山市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任新平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配合开展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的事务性工作,并组织开展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培训等工作。
住所
京山市云杜路7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821MB09429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