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5期)。
1、“京山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京山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济生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做好全市城市民族工作、流动少数民族服务工作,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教育工作;了解掌握全市少数民族、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动态和存在的问题。
住所
京山市新市街道城中路47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821MB09056005
2、“京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公告事项:
京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杨威
3万元
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发现和培养政治坚定、专业突出、群众认同的优秀人才;支持引导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定期开展活动。
12420821MB09056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