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3期)。
1、“京山市孙桥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京山市孙桥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沈鑫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住所
京山市孙桥镇孙钟路16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821MB0967326M
2、“京山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京山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服务中心
邵小军
50万元
主要负责新能源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发展计划,做好新能源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等工作。
京山经济开发区智能大厦3楼
12420821MB096733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