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4期)。
1、“京山市永漋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京山市永漋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葛红星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乡村产业调查和项目组织实施,为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政策咨询、立项指导、协调调度等服务工作;承担区域内涉农事项推广、宣传、服务等工作。
住所
京山市永漋镇人民路13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821MB09613622
2、“京山市永漋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京山市永漋镇党群服务中心
张小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京山市永漋镇兴隆路121号
12420821MB0961370W
3、“京山市永漋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京山市永漋镇综合执法中心
陈中喜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京山市永漋镇兴隆路67号
12420821MB0961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