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1386期)。
1、“荆门市东宝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荆门市东宝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彭珺恺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 体育等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 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履行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 市场、体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 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 案、调查和处罚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三、负责文化旅游市场投诉举报、违法线索的受理和调查 处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人 员业务培训工作。 五、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街道金龙泉大道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802MB091113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