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8263期)。
1、“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黎伟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辖区内综合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并承担相关工作。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依法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
住所
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航空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802MB0969292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