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5期)。
1、“鄂州市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鄂州市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魏泉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文旅市场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及行政强制等职能。
住所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寒溪路博兴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4MB1T18057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