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4期)。
1、“鄂州市鄂城区消防安全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鄂州市鄂城区消防安全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郝明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督导镇街及部门隐患查改、消防培训、专项治理、体系建设等。
住所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4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4MB1R2741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