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11期)。
1、“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朱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的管理服务、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管理服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创业等服务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4MB1N56840H
2、“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邵春天
负责网格管理、考评、服务工作;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工作;公众来电、信访接待;负责对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派遺的案件和社区上报的案件分流处置、监督解决,督促街道相关部门办理案件并回复;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基层平安创建信息化支撑工作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开展区、街两级网格中心(平台)相关统计调查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12420704MB1N28073P
3、“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陈海涛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职责范围内日常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执法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街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明确职责任务,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研究各类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开展综合执法宣传,发布工作简报和工作信息,定期统计分析、总结,提炼综合执法工作经验。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鄂州市鄂城区赵家山巷5号
12420704MB1P17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