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2181期)。
1、“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江汉昌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网格管理、考评、服务工作;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工作,公众来电、信访接待;负责对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派遣的案件和社区上报的案件分流处置、监督解决,督促街道相关部门办理案件并回复;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基层平安创建信息化支撑工作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开展区、街两级网格中心(平台)相关统计调查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滨湖南路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4MB1G76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