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5期)。
1、“梁子湖区太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梁子湖区太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胡细银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服务“三农”。负责承担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监管等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宣传和服务工作;承接水利服务工作;承接农民土地承包、农民建房审批等相关服务工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负责河(湖、库)长制工作;配合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住所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9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2MB1U40853Q
2、“梁子湖区东沟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梁子湖区东沟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刘建明
1万元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珍珠大道128号
12420702MB1U408373
3、“梁子湖区东沟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梁子湖区东沟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雷薇薇
根据法律法规和赋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村(居)民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就业、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综合便民服务,为辖区党员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权益保障等工作
12420702MB1U40845X
4、“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饶浩森
承担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承办村(居)民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就业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事项:指导村(社区)做好综合便民服务众为辖区党员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权益保障等工作。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迎宾路1号
12420702MB1U40976R
5、“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鲁敦勇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涂镇街迎宾路1号401室
12420702MB1U4096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