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4期)。
1、“梁子湖区国防动员工程信息保障中心(梁子湖区民兵训练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梁子湖区国防动员工程信息保障中心(梁子湖区民兵训练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但建中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国防动员和军事斗争准备提供高效、可靠的信息保障服务,确保国防动员体系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支持战时和平时国防动员工作的顺利实施。包括:构建安全、稳定的信息网格和指挥系统,提供信息技术支持,确保信息通信畅通,助力快速动员和资源调配。
住所
湖北鄂州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2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2MB1U01993T
2、“梁子湖区乡村振兴帮扶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梁子湖区乡村振兴帮扶促进中心
陈绪春
10万元
为全区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调查研究,推动全区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负责社会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负责雨露计划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小额信贷工作。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86号
12420702MB1U02005U
3、“梁子湖区统计普查中心”公告事项:
梁子湖区统计普查中心
苏平安
1万元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综合开发应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相关统计普查工作。
鄂州市梁子湖区市民之家5楼
12420702MB1U0203X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