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3期)。
1、“梁子湖区消防安全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梁子湖区消防安全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立群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从事消防宣传、培训、安全检查,协助大队开展火灾调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办理其他消防安全相关事宜。
住所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子坛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2MB1U69453J
2、“梁子湖区风险隐患监测预警中心”公告事项:
梁子湖区风险隐患监测预警中心
邓祖文
100万元
心系区民测风险,手握预警护平安。实时收集、核实、分办全区安全及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全程跟进风险隐患信息,完成跟踪、研判、预警、督办、销号服务。据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向区安委会提工作建议。协同做好防灾减灾服务。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8号
12420702MB1U694292
3、“梁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梁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刘迎春
4万元
负责政务公开,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解读政策法规等,提升透明度,促进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
12420702MB1U694105
4、“梁子湖区太和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梁子湖区太和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陈志昊
10万元
承担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承办村(居)民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就业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事项;指导村(社区)做好综合便民服务众为辖区党员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权益保障等工作。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90号
12420702MB1U694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