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2期)。
1、“梁子湖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梁子湖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龙文敏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畜牧生产统计、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及饲料、兽药、畜禽屠宰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以及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防控、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血防相关事务性工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以及农业发展方面工作。
住所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2MB090576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