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梁子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0期)。

1、“梁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梁子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鲁国军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辖区内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办理市仲裁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羊城大道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2MB08125864

 

2、“梧桐湖园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梧桐湖园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韩国平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编制项目规划和计划;重点项目的日常管理;统筹协调和制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事项;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和指导;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承接梧桐湖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园区特1号社区二路与社区三路交叉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2MB084932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