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7期)。
1、“梁子湖区电教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梁子湖区电教站
法定代表人
刘道林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中小学信息化工程、实验室、图书室的建设、配备与管理及教师专业技能的培训。
住所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福成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2MB0805853N
2、“梁子湖区文化馆”公告事项:
梁子湖区文化馆
邱东山
12万元
负责全区文艺演出、竞赛、展览等活动策划、组织及辅导,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培训全区文艺骨干,发展壮业余文艺队伍;各镇文化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鼓励艺术创作,组织各级艺术展演及艺术交流竞赛活动。积极挖掘和搜集申报我区文化遗产。开展惠民文化演出,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政府右侧
12420702MB0805861H